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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11-03-04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IRTOUCH Systems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万柳亿城大厦 3 号楼 1707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151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603 万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新斌先生承诺:
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
股份回购其通过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汇冠股
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
在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
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
3、 控股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周海冰
先生承诺: 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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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 本公司股东上海天一投资咨询发展有限公司承
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
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叶新林
先生和刘建军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
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
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
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
6、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同时作为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刘新斌先生的关联方的王小红女士承诺:自汇
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
本人和/或其关联方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
7、 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的股东史林英
先生、李振宇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
回购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
诺期满之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汇冠股份的股份。
8、本公司股东邹镇中、吴振宇、周广道、姜幼苏、
翟利富、张海兵、唐海波、张伟征、代富强、周涵颖、
王晓雪、李小波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
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
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均可上市流通。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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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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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新斌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通过北京丹贝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
在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
3、控股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周海冰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本公司股东上海天一投资咨询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5、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叶新林先生和刘建军先生承诺:
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
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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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同时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斌先生的关联
方的王小红女士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汇冠股份回
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本
人和/或其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
7、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的股东史林英先生、李振宇先生承诺:
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
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
8、本公司股东邹镇中、吴振宇、周广道、姜幼苏、翟利富、张海兵、唐海
波、张伟征、代富强、周涵颖、王晓雪、李小波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上述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均可上市流通。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1、技术替代风险
触摸屏行业存在多种技术原理,目前还不存在一种通用的触摸技术,可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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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所有的触摸需求。触摸屏行业市场细分程度高,各种技术都有其一定的优势应
用领域。大体上讲,公司设计制造的红外触摸屏目前的优势应用领域是中大尺寸
屏幕、用户流量大的使用环境,如 KIOSK 一体机、 POS 机、 ATM 机等;光学触摸
屏目前的优势应用领域是超大尺寸的交互式电子白板和触摸屏显示器。但是,触
摸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已有技术不断改进、成熟,新技术不断涌现,各种
技术原理的比较优势是相对的,优势市场领域也是动态发展的。一种技术突破了
某项原来的局限性指标,性能大幅提升,或成本大幅降低,可以很快渗透到其他
技术的优势应用领域,公司存在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的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2007 年至 2009 年分别
为 11.35%、 8.59%和 9.58%。但由于公司收入规模较小,研发投入绝对金额与全
球主要竞争对手相比仍然较小,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自主
创新和持续创新能力,将难以维持技术领先优势,已有的优势市场有可能被其他
技术蚕食,公司存在丧失技术优势的风险。
2、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研发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经建立了结构合理的三级
研发人才队伍,包括基层研发人员、资深研发骨干和核心研发团队。作为研发型
企业,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为企业的生命线,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强大的研发团
队是维持公司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能力的核心和中坚力量。目前,核心研发团队
是公司的主要创始股东,资深研发骨干均持有公司股份,对公司具有较高的忠诚
度和稳定性。但是高端研发人才市场竞争激烈,如何吸引和留住适合企业发展的
高端人才已成为中小创业企业普遍面临的难题。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提供有市场竞
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