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佳新材”)分别将所持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轻化”)58.62%和 41.38%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的形式予以转让,合计拟转让远东轻化 100%的股权。
2、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评估结论为参考依据,确定远东轻化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 24,000.0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方以在相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3、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确定惠州市锦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锦阳”)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金佳新材与惠州锦阳签署了《产权交易
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4,000.00 万元。惠州锦阳按该合同约定
支付了首期价款 12,240 万元,占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1%。第二期价款为 11,760 万元,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4、2020 年 2 月 21 日,远东轻化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5、截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金佳新材已收到惠州锦阳支
付的首期价款共 122,400,000 元;已收到第二期交易价款及其利息共计 91,975,568.33 元;惠州锦阳尚需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3,00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金佳新材与惠州锦阳签订了《产权
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将第二期价款支付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4 月30 日前,延期期间剩余价款利率参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情况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金佳新材已收到惠州锦阳支付的
剩余交易价款 3,000 万元及利息 29.1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金佳新材已累计收到惠州锦阳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 24,000 万元及利息 466.74 万元,本次交易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