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9-088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佳新材”)分别将所持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轻化”)58.62%和41.38%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的形式予以转让,合计拟转让远东轻化100%的股权。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远东轻化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拟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评估价。
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评估结论为参考依据,确定远东轻化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24,00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方以在相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19年9月26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在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1、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确定惠州市锦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锦阳”)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惠州锦阳已按要求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2,400.00万元。
2、2019年12月16日,公司与惠州锦阳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截至本公告日,惠州锦阳已按该合同约定支付了首期价款。
3、惠州锦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惠州市锦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11路9号盛业豪园8栋301房
4、主要办公地点:惠州大亚湾西区凯悦春天售楼中心
5、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8日
6、营业期限至:2024年04月08日
7、法定代表人:赖俊乐
8、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536494913
10、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租赁
服务;销售:建筑机械、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钻孔机械(不含商场、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惠州锦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惠州锦阳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美心 600.00 20%
2 汕头市金懋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 80%
合计 3000.00 100%
惠州锦阳的实际控制人为赖俊乐。
1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953.86万元,净资产为-4,534.3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926.38万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远东轻化的基本情况
名 称: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7192986870D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汕头市新溪镇远东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孙伟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136,470,588元
成立日期:1991年06月1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销售:普通机械、塑料制品、高分子聚合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生产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及其他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未经外经贸部批准,不得经营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的出口业务及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进口商品的进口业务;制造、加工橡胶、塑料工业专用设备、日用化工设备、通用零部件、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金明精机 80,000,000 58.62%
金佳新材 56,470,588 41.38%
合计 136,470,588 100.00%
(三)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9年3月3 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794.22 30,710.93
负债总额 17,327.61 16,422.58
应收款项总额 2,438.18 2,775.08
净资产 14,466.61 14,288.35
财务指标 2018年度(经审计) 2019年1月至3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33.41 914.48
营业利润 -516.67 -203.61
净利润 -470.17 -17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646.59 10.12
金流量净额
以上数据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并 出 具 了 广 会 审 字
[2019]G1803327009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远东轻化取得情况及运营情况
2013年7月18日,金明精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7,000万元收购远东轻化80%股份的事项,远东轻化成为金明精机控股子公司。2017年1月5日,金明精机以3,400万元收购远东轻化剩余20%股权,远东轻化成为金明精机全资子公司。2017年8月28日,金明精机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金佳新材以120,000,000元向远东轻化增资的事项,其中56,470,588元计入注册资本,63,529,412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远东轻化注册资本由80,000,000元增加至136,470,588元人民币,金明精机持有远东轻化58.62%的股权,金佳新材持有远东轻化41.38%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受制于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竞争等因素,远东轻化2018年业绩亏损,整体运营情况未达预期。远东轻化具体运营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的定期报告。
(五)远东轻化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远东轻化装备股东全部权益在2019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9]41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远东轻化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考虑到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较为全面合理且更切合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故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汕头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30,710.93万元,评估价值为38,013.47万元,评估增值7,302.54万元,增值率为23.78%;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6,422.58万元,评估价值为14,880.75万元,评估减值1,541.83万元,减值率为9.39%;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4,288.35万元,评估价值为23,132.72万元,评估增值8,844.37万元,增值率为61.90%。详细情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变动额 增减变动幅度(%)
1 流动资产 15,074.90 15,074.90
2 非流动资产 15,636.03 22,938.57 7,302.54 46.70
3 资产总计 30,710.93 38,013.47 7,30 23.78
.54
4 流动负债 13,026.27 13,026.27 -
1,854.48 -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