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健康 公告编号:2021-101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5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瞿建国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
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存在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权益的情况,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32 名激励对象所涉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 336,640 份予以注销,其中:注销 29 名
激励对象放弃行权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为 311,040 份;注销 3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的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为 25,600 份。
具体内容详见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开能健康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