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拟在创
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
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本次发行披
露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
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精锻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1235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 30025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
发行股数不超过 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
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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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11 年 8 月 17 日),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
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8 月 8 日(T-7
日)至 2011 年 8 月 12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
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光大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 20 名询价
对象。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1 年 8 月 12 日(T-3 日)12:00 前在
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
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
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光大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
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 100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
报数量必须是 10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500
万股。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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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发行价格。
10、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00 万股)配号
的方法,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
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 5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100 万股股
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5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
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拔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主承销
商将根据回拔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12、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
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回拔数
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100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在发
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
关回拨事宜。
13、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4、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T+2 日)在《江
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
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结果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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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 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
量小于 500 万股;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如发生以上情形,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6、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1 年 8 月 5 日(T-8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ppforging.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8 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提示公告》,招股意向书等其
2011 年 8 月 5 日(周五) 它文件网上披露
T-7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 年 8 月 8 日(周一) 现场推介(深圳)
T-6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 年 8 月 9 日(周二)
T-5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 年 8 月 10 日(周三) 现场推介(上海)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 年 8 月 11 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 日
现场推介(北京)
2011 年 8 月 12 日(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效申报
T-2 日
数量
2011 年 8 月 15 日(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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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1 年 8 月 16 日(周二)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1 年 8 月 17 日(周三)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2011 年 8 月 18 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日
网上摇号抽签
2011 年 8 月 19 日(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