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9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曁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工业”)所持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48.75%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后续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终止事宜进行审议。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汇盛工业所持江西星星 48.75%股权并配
套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星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2020 年 4 月 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
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10 号),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交易相关各方及各中介机构积极认真核查和讨论,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2020 年 4 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问询函相关问题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应当每 30 日公告一次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直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后,
公司已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2020 年 5 月 23 日、2020 年 6 月 22 日、2020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3、2020-0062、2020-0069、2020-0074)。
三、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重组预案披露以来,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因外部市场环境发生一定变化及创业板注册制推行等原因,公司及控股股东就本次重组及未来资本市场运作进程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有关条件不够成熟。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上市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尚需经公司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续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同时,公司将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前述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