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新增: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百六十八条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和带动群团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在经费、场地、时间等方面提供
保障。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编号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