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1-053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
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 17%税率(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税率为 16%,2019
年 4 月 1 日起税率为 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
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期为 2021 年 8 月-10 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
税负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
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 7,576,522.45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 2021 年度其他收益,
将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