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1-052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树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 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编号:121XY2021034385),合同约定公司对上海树维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上海树维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 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 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责任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 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 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 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进展公告
4、本担保与其他担保关系:在同时另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有权选择分别、先后或同时向各抵/质押人、保证人(含本保证人)主张担保权利;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放弃、变更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变更、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或延迟向任意抵/质押人/其他保证人主张权利,均不影响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责任,本保证人依然有义务按本保证书的内容对授信申请人所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全部授信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
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树维向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期限为5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公司为上海树维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不超过 2,000万元
人民币且期限为 1 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7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树维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2、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