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7—055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概述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上述议案的有效期为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即上述议案即将于2017年7月17日到期。
2017年3月28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审核通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使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后到期。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延期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7—055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