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发行公告》更正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由于公司疏忽,上述公告中第二页重
要提示第四项第三点“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
累计拟申购”及“超额认购倍数”有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1、原内容为: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5,896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22.00倍。
更正后的内容为: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2,010 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 7.5 倍。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的其他公告内容未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
广大投资者谅解。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