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1-04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将至,为保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事宜顺利推进,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2 年 7 月 19 日)。除
上述延长有效期限事项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事项及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