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前次披露本案所涉税款金额为人民币 11,695,790.56 元,其中 6,620,988.31 元是否与多彩互动有关尚无法确定,根据本次判决书,本案所涉税款中 7,086,550.50 元与多彩互动有关联;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检察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彩互动”)、多彩互动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张冰、多彩互动原总裁办公室项目主管王玲及其他相关人员(非公司员工)提起了公诉。
多彩互动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张冰、多彩互动原总裁办公室项目主管王玲涉嫌以多彩互动名义接受开票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海淀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 0108
刑初 498 号《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罚金限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张冰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
期一日。即自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33 年 8 月 29 日止。)
三、被告人沈某(非公司员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
期一日。即自 2022 年 9 月 2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止。)
四、被告人王玲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
期一日。即自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五、在案扣押的违法所得(与公司无关)人民币五十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六、在案扣押的苹果牌手机一部,OPPO 牌手机一部作为证物保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多彩互动已于 2023 年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解除张冰多彩互动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目前多彩互动现任管理团队及日常业务经营正常稳定,上述两人涉嫌犯罪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多彩互动的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本案件是否会二审以及二审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