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 10 时开始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速网络”)持有的 135,225,9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1.31%)进行公开变卖,由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成交总金额为 261,597,951.2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变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近日公司收到东莞中院就上述司法变卖事项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19 执恢 223 号之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1、被执行人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佳云科技”股票共计 135,225,900 股(证券代码:300242,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归受买人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6MADRYJBM2U)所有,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2、上述财产的冻结、担保物权效力因拍卖而消灭,买受人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司法裁定所涉公司股份目前尚未完成过户,过户时间及相关流程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依据《执行裁定书》,若后续过户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135,225,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1%,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