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9-06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裴小明先生、葛志建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
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公司副 总经理裴小明先生、葛志建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221,83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403%。
公司于近日收到裴小明先生、葛志建先生的通知,截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
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葛志建先生减持实施情况
自 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葛志建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交易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葛志建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18 日 6.873 47,100 0.0088%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葛志建 380,289 0.0690% 143,044 0.0267%
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50,961,648 元变为 534,744,963 元,葛志
建先生原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90,145 股已完成回购注销,注 销完成后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190,14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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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裴小明先生减持实施情况
自 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裴小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三、备查文件
裴小明先生、葛志建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