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10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计划的概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2018年6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先生计划自2018年6月21日算起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拟增持人:龚伟斌
2、拟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3、增持计划:自2018年6月21日算起的12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伟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253,758股,占公司总股本552,579,221的比例为24.8387%。
4、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5、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107
6、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完成。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因需避开定期报告窗口期及增持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原因,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后续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先生增持计划的后续安排: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视资金筹措等具体情况,在后续六个月内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