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
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02 号文核准。上海新阳
的股票代码为 30023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
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网下发行 430 万股,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
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1年6月20日(T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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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宏源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6月13日(T-5
日)至2011年6月15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具体安
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
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10月11日修订)中要求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
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宏源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16家推荐类询
价对象。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6月15日(T-3日)12:00前在协会
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主承销商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
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
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
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宏源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
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86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
数量必须是86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30万股。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
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直接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10、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430 万股,则报价不低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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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有效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
方式进行网下配售,首先由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
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然后依次配流水号,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量除以 86 万股。然后通过随机摇号,确定
5 个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配售 86 万股。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43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
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1、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其申购数量应为该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中
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
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主承销
商将统计违约情况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阶段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进行披
露。
14、回拨安排: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
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在发生
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
回拨事宜。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网下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锁
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
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而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
价对象不足20家;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网下
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
事宜。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6月10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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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 sinyang.com.cn)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提示公告》
T-6 日 2011 年 6 月 10 日(周五)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上网披露
T-5 日 2011 年 6 月 13 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4 日 2011 年 6 月 14 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3 日 2011 年 6 月 15 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当日 15:00)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
T-2 日 2011 年 6 月 16 日(周四) 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 日 2011 年 6 月 17 日(周五)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为 15:00
之前);
T日 2011 年 6 月 20 日(周一)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1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周二)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网上发行配号
刊登《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
T+2 日 2011 年 6 月 22 日(周三) 告》;
网上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3 日 2011 年 6 月 23 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
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