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7
债券代码:123016 债券简称:洲明转债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上述议案已提交 2019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和 2019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
指定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除履行完上述审批程序外,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洲明科技大亚湾 LED 显示
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满足公司显示屏产品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引导产业生产智能升级的未来趋势。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动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多种方式的项目合作,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鉴于近期宏观环境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考虑到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周期较长等因素,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
三、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良好,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代表公司对“洲明科技大亚湾 LED 显示屏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终止,公司将继续优化融资结构和融资渠道,通过自有现金及多种渠道融资的方式,持续巩固和深化公司在 LED 应用领域的布局,不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近期宏观环境等诸多因素,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审慎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