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证券代码:30023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 112 号 A 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四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林洺锋 陆 晨 武建涛
何欣纲 华小宁 黄启均
孙玉麟
全体监事签名:
曾广军 李伟田 熊雪莲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胡 艳 祝郁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 日
目录
释义 ...... 1
第一节 本次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5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15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4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8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33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3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洲明科技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行股票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nilumin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洲明科技
股票代码 300232.SZ
注册资本 982,254,034 元
法定代表人 林洺锋
董事会秘书 祝郁文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 112 号 A 栋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 112 号 A 栋
LED 显示屏、LED 灯饰、LED 照明灯的销售;LED 太阳能照明灯、路灯杆的销
售;电子产品、信息系统集成、软硬件(LED 光电等应用产品)的开发和销售;
工程安装;用能状况诊断、节能改造、节能项目设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
经营范围 推广与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
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和
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LED 显示屏、LED 灯饰、LED 照明灯的生产;电子产
品的生产。
联系电话 0755-29918999
互联网网址 www.unilumin.cn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
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果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时,由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泰
证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账户。2021 年 3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14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