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Golden Laser Co., Ltd.
(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 1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9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3,5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及其母亲易淑
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 梅、姐姐梁萍,核心技术人员洪新元、农源钦、伍涛、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许海童及公司法人股东武汉金盛通承诺:自股份公司
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
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关联自然人梁萍、易淑梅、梁芳承诺:在本人及本人
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自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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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洪新元、农源钦、伍涛
及许海童进一步承诺: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后,其在金运激光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
间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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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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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
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
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本公司是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激光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有着突出的
行业地位和明显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成长性良好,但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过程
中,仍然面临着市场、经营、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
未来的成长性。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部分的以下风险:
1、市场开发风险。中小功率激光切割设备应用范围广泛,但由于发展时间
较短,中小功率激光切割设备普及率较低,行业尚处于成长初期阶段,需要进行
持续和深入的市场开发。市场开发不仅需要对潜在客户进行培训引导和需求挖
掘,还需要较大力度的产品宣传和技术推广,提高产品的市场接受认可程度。报
告期内,公司采取参加行业展会、区域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市场开发,由此
产生的推广服务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模拟财务报表
口径)分别达:4.63%、4.37%和 3.97%。持续而深入的市场开发使公司在保持服
装家纺行业国内市场龙头地位的同时,在制鞋箱包、产业用纺织品、家俱装饰、
广告工艺、金属精密加工等领域的市场开发亦取得良好业绩,2008-2010 年,来
自服装家纺行业的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16.76%,其他五个行业的收入年复合增
长率为 61.31%。但公司若不能持续采取有效的市场策略和销售措施,将面临一
定的市场开发风险,从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2、金属管激光器产业化风险。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公司金属管激光
器产能将增加至 1,000 只/年。虽然公司已掌握金属管激光器的制造技术,形成了
完善的生产工艺,建立起标准化的生产流程,产品质量稳定并能满足客户的技术
要求,但产能的扩大仍将对公司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提出挑战。
此外,金属管激光器产业化后亦将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作为中小功率
激光切割行业未来主要发展方向,虽然金属管激光器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也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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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了合理、切实可行的市场规划和销售措施,预计可顺利消化新增产能,但若公司
未来不能有效地拓展产品市场,或届时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金属管
激光设备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公司的盈利
增长能力。
3、技术替代风险。公司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主要为二氧化碳激光器技术,
二氧化碳激光器由于其输出的激光波长利于非金属表面吸收,与非金属材料的耦
合效率高,目前尚无其他激光器可以替代,将继续在非金属材料加工领域中占据
主导地位。但随着激光器技术的发展,不排除未来二氧化碳激光器会被其他激光
器所取代,导致二氧化碳激光器的发展受限,可能给公司的业务带来较大的冲击。
4、市场集中风险。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服装家纺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