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股份回购,当日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10,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5 日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2023 年 7 月 4 日、7 月 27 日和 8 月 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3,15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46%,最高成交价为 9.79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9.2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9,982,660.99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157,700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假设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0,606 0.33% 3,868,306 1.7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6,276,394 99.67% 213,118,694 98.22%
总股本 216,987,000 100.00% 216,987,00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
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既定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7 月 5 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为 6,373,696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593,424 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该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