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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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董事谭伟先生公司因出差委托张庆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所有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荣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孔玉生、万洪亮、
许良虎等 3 人为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补选相关董事分别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补选后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谭荣生(主任委员)、孔玉生、谭伟;
2、审计委员会:孔玉生(主任委员)、万洪亮、许良虎;
3、提名委员会:许良虎(主任委员)、万洪亮、谭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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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万洪亮(主任委员)、许良虎、谭克。
上述补选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符合任职条件,胜任岗位要求。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谭荣生、谭伟、谭克
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修订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情况,公司修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修订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