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20-001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政府采购签署了框架协议,付款等约定将在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正式协议的内容若涉及政府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审批后方能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已按《高血压基因检测试剂盒购销合同》要求交货完毕。
本次签署《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高血压基因检测试剂盒购销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部分框架协议即2017年8月3日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2017年8月24日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2017年9月14日公司与湖南湘民投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湘医联体+基层医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网点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未达预期。
一、合同重大风险提示
1、《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高血压基因检测试剂盒购销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政策的变
化、合同方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此外,还存在其他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亦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协议签署的概况
(一)《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框架协议》
为保障衡阳市现在册 34.24 万高血压患者身心健康,促进政府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对高血压患者实现精准用药、科学用药,降低高血压患者用药成本,衡阳市人民政府通过招标流程,确定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山药机”)为衡阳市人民政府本次政府服务项目供应商。双方就本次政府服务项目达成协议,并于近日签署了《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框架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高血压基因检测试剂盒购销合同》
鉴于公司与衡阳市政府签署了《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框架协议》,为了便于推进本次政府服务项目的实施,公司于近日与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签署了《高血压基因检测试剂盒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以实施衡阳市政府服务项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方情况
(一)《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框架协议》的协议双方
甲方:衡阳市人民政府
委托方: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长湖路 20 号
乙方: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本次公司交易对方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衡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高血压基因检测试剂盒购销合同》的协议双方
1、基本情况:
甲方: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27983896X
法定代表人:冯蓉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金霞开发区华宁路 299 号
注册资本:52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体外诊断试剂、中药材批发;地产中药材收购;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仪器仪表、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实验室成套设备及通风系统、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的批发;化妆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玻璃仪器、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汽车、汽车配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卫生消毒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不含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仓储理货、货运代理、货物专用运输(冷鲜保藏);冷链运营、管理、仓储、物流;仓储、物流代理服务;物流信息及供应链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医药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中医科、内科、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针灸、推拿、康复专科的门诊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书经营);医疗设备、汽车租赁;医疗器械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设立的省级运营平台。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医药健康产业集团。集团规模、效益和综合实力持续保持国内医药行业领先地位。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注册资本 27.67 亿元。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致力于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医药健康服务提供商。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目前在全省各市州设立涵盖医药分销、零售连锁、医疗器械、智慧医疗、大健康等多元化产业的子公司 30 多家,形成了全品种、全覆盖、全模式的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近三年的购销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千山药机未与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发生任何购销金额。
3、履约能力分析: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设立的省级运营平台。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经济效益好和综合实力雄厚,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产品购买:由甲方出资为衡阳市 30 万高血压患者购买 30 万人份的高血压
基因检测试剂,按每人份 500 元计,总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甲方指定专业部门负责与乙方签订购销合同。
2、甲方为推进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组织所管辖的医疗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并按照公共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监督乙方对该项目的具体实施。
3、乙方负责与甲方沟通。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市场宣传,样本采集,生产高血压基因检测试剂盒和标本采集取样包,样本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其中甲方一次性购买的基因检测试剂货款到位后,乙方负责的后续检测及市场宣传均为免费服务。
4、其他约定
①双方应当协调指定方签署相应协议,就本项目的合作约定进行细化。
②本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框架协议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本框架补充协议于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高血压基因检测试剂盒购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事项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30 万人份基因检测试剂(以下简称“采购产品”)。
2、采购产品与结算价
采购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元) 数量(份) 结算价(万元)
CYP2D6*10、CYP2C9*3
ADRB1(1165G>C)、AGTR1
人份 485 300000 14550
(1166A>C)、ACE(I/D)
检测试剂盒(基因芯片法)
3、销售区域及合同有效期
①双方确认,乙方采购产品销售、配送区域仅限于衡阳市,衡阳市辖县(衡
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衡阳市代管县级市(耒阳市、常宁市)。
②本合同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止。
4、质量保证
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保证其产品资质齐全。
5、运输与交货
①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仓储地点并承担一次性物流费用与破损。
② 甲方货到后,乙方需根据甲方出库单进行验收,验收后需签字盖章并回执。
③ 乙方需于签收货物 2 日内向甲方反馈采购产品质量问题,
④ 到期未反馈或逾期未反馈均视为甲方提供采购产品的无任何质量问题。
⑤ 若采购产品出现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产品短、残、缺以及因甲方委托的物流公司在运输中造成破损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该笔或该批采购产品的补发事宜。甲方应及时安排采购产品的补发事宜。如非人为操作不当原因而产生的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在产品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解决,并在 7 日内予以响应。
⑥ 如采购产品出现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如采购产品到货后卸货过程中造成的破损以及验收后其它因搬运、堆放、储存等不当破损与失效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该笔或该批采购产品的赔偿等所有事宜。
⑦ 乙方应及时注明告知甲方补发事宜,因物流原因致使问题产品不能当即返回的,该等产品由乙方代收保管,后续由甲方负责安排该等产品的物流返回,物流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检验报告,具有双联出库单。
②甲方须及时足量分批供货,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七个工
作日内甲方按双方结算价开具发票。
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指令及时足量分批供货,并要求甲方及时开具发票。
②甲方产品属高值易损产品,乙方在搬运贮存等方面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具有保持采购产品品质、及时使用避免过期失效的义务。
8、货款及付款时间
①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货款为人民币 14550 万元。
②甲方应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交货完毕,乙方应在收到采购产品后 4 个
月内(即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结清全部货款。
9、销售量
乙方一次性购买的采购产品为 30 万人份,双方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充
购买量。
10、其它
①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③因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将有助于衡阳市人民高血压慢性病防治工作,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本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公司的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与衡阳市政府合作可帮助公司扩展高血压慢病患者客户群体,有助于公司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公司“基于互联网的基因检测、远程诊疗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政府采购目前仅签署了框架协议,本协议所述具体内容将在正式协议
中予以明确,正式协议的内容若涉及政府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审批后方能实施,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
情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