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1-042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贾晓钰先生所
持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标记的 60,825,000 股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标记。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股股东或 司法标记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执行人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2021年7 2021年12 上海金融
40,250,000 52.29% 5.37% 月6日 月 3 日 法院
贾晓钰 否
20,575,000 26.73% 2.75% 2021年7 2021年12 上海金融
月6日 月 3 日 法院
合计 _ 60,825,000 79.02% 8.12% _ _ _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晓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970,1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7%。贾晓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76,962,6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7%。贾晓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无被冻结情况,本
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所持公司股份已无被标记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
细。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