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7
聚龙股份关于小型纸币清分机入围
华夏银行招标并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小型纸币清分机三种
机型于近日入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出纳机具招标
采购,并于2012年2月10日与华夏银行签订了《出纳机具设备采购协议》。本协
议为框架性采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邮编:100005
乙方(投标人):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长庆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邮编:114051
2.协议设备名称及型号
产品名称 型号
1+1 出口纸币清分机 JL3026
2+1 出口纸币清分机 JL303
4+1 出口纸币清分机 JL305
3.协议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协议总金额:以华夏银行实际订货计算,设备单价不高于协议约定价
格;
(2)付款方式:乙方在提请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交与每个付款阶段相
对应的付款申请书,经甲方认可的验收报告等付款材料,并向甲方开具与每次付
款金额相同的合法发票。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按付款方式的规定进行付款。
4.交付时间、地点
(1)交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设备及
与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一次性交付完毕。实际交付时间以甲方设备接收部门在设
备交接单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时间为准。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设备的运输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交付条件: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设备名
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
设备可交货日期以及设备对仓储的特殊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5.售后服务
乙方自协议设备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服务。如
合同设备自身的保修期长于约定保修期的,以协议设备自身保修期为准。
6.违约及赔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和保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
方造成的损失。
7.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入围华夏银行出纳机具招标采购是公司 1+1 口小型纸币清分机终端在
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招标采购的首次中标,公司前期针对该系列产品的试用推广效
果已经有所显现。公司预计 2012 年开始,将有部分商业银行针对该类小型纸币
清分机终端产品进行招标采购,用于实现银行网点柜台的设备配置。公司将积极
发挥品牌效应,凭借良好的产品性能,完善的售后服务在招标采购中争取更大的
市场份额。
三、 备查文件
《华夏银行出纳机具设备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