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1-099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龙股份”)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关于公司股票冻结情况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聚龙”)、柳永诠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新增司法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本次冻结股
股东名称 东及一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数(股)
致行动 比例 比例
人
安吉聚龙 是 1,099,998 1.82% 0.20%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安吉聚龙 是 1,000,000 1.65% 0.18%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安吉聚龙 是 500,000 0.83% 0.09%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柳永诠 是 18,600,000 15.80% 3.38%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柳永诠 是 650,000 0.55% 0.12%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柳永诠 是 530,000 0.45% 0.10%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柳永诠 是 630,000 0.54% 0.11%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柳永诠 是 2,220,000 1.89% 0.40%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柳永诠 是 170,000 0.14% 0.03%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柳永诠 是 1,000,000 0.85% 0.18%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柳永诠 是 1,600,000 1.36% 0.29% 2021-12 2024-12 广东省广州市 司法再
-09 -08 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股 占公 占公
占其所 占其所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司总 累计冻结 司总
持股份 持股份
名 (股) 比例 数量 股本 数量(股) 股本
比例 比例
称 比例 比例
柳
永 117,730,896 21.42% 117,716,793 99.99% 21.42% 102,035,800 86.67% 18.57%
诠
安
吉 60,553,812 11.02% 50,019,996 77.63% 9.10% 50,074,002 82.69% 9.11%
聚
龙
周
素 28,598,200 5.20% 28,598,200 100.00% 5.20% 28,598,200 100.00% 5.20%
芹
张 9,720,000 1.77% 9,720,000 100.00% 1.77% 4,860,000 50.00% 0.88%
奈
合 216,602,908 39.41% 206,054,989 95.13% 37.50% 185,568,002 85.67% 33.76%
计
二、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公司尚未收到股东及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经了解上述股份新增被冻结的主要原因系券商对控股股东所质押股份进行了冻结。上述案件为控股股东的个人案件,与公司无关,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剩余款合计24,731.59 万元。截至目前,控股股东计划采取资产抵偿方式偿还资金占用欠款,已向公司提出资产抵偿方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根据进展履行审议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不能确定最终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具体时间。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