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ST海伦 公告编号:2022-078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或“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即2022年8月31日前)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且在停牌两个月后仍未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股票于2022年11月2日起复牌并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将于近期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现就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解决进展及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及进展
1、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由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即2022年8月31日前)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1日起停牌,且在停牌两个月后仍未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2日起复牌并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下简称“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目前进展
公司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2个月内,即2022年12月13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
10.4.12条、第10.4.14条的规定,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将于近期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公司申请撤销叠加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该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被撤销后,公司因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海伦”。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10.4.10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11月8日、11月15日、11月22日、11月29日、12月6日披露《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053、055、061、063)。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4.17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因第10.4.1 条第一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
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七)虽满足第 10.4.12 条、第 10.4.13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八)因不满足第 10.4.12 条、第 10.4.13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因此,公司目前已经满足上述第(一)款之规定,但仍应满足第(七)款、第(八)款之规定,才不会因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而被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