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ST海伦 公告编号:2022-047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暨股票继续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即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6.1.13条,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停牌一天。
2、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二)继续停牌一天,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同时,因为公司未能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
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下午 3 时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披露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3 时
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并审议第三
季度报告,以上议案均未通过,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未能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股票在复牌后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公司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即自2022年11月2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投票情况均为2票通过(董事马超、邓浩杰投同意票),7票弃权(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黄华敏、张伏波、杜民投弃权票),最终审议结果为未通过。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即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能在停牌两个月届满前(即10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6.1.2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6.1.13条: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于规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
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即第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继续停牌一天,于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即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6.1.13条,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停牌一天。
2、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继续停牌一天,于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同时,因为公司未能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在复牌后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公司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即自2022年11月2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后续将努力推进定期报告的审议和披露。由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现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