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2-039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
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2票同意(董事马超、邓浩杰投同意票),7票弃权(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黄华敏、张伏波、杜民投弃权票),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2年8月31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法定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2022年9月1日)起停牌。
2、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披露后复牌。
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将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8月28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以上两项议案以2票同意(董事马超、邓浩杰投同意票)、7票弃权(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和独立董事黄华敏、张伏波、杜民投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均未通过。根据规定,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能披露。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重大风险说明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0.4.1条、10.4.5条,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相应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9月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4.1条、10.4.5条、10.4.17条:
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披露后复牌。
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将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将全力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争取尽早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由于未能按照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现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