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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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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预案

公告日期:2020-04-29

铁汉生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9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亿元(含 8亿元)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9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含 8.0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品种可以为
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各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含8.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具
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在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优先配售。

  (九)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挂牌转让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相关事宜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债券非公开发行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付息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具体配售安排、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是否提供偿债保障措施及采取的具体方式、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申报、挂牌转让、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或更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项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八)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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