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20 年 3 月 25 日,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与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医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俞有强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分次转让给浙医健,其中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数量为 43,296,821 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11%;俞有强先生股票限售解除后进行第二次转让,股份数量为 47,996,906 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89%。同时,俞有强先生出具了《关于放弃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在俞有强先生首期将持有公司的43,296,821 股股份转让给浙医健,并且俞有强先生放弃全部表决权生效后及经浙医健提名并当选的董事(非俞有强先生推荐的董事)占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浙医健即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日,公司与浙医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拟向浙医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205.53 万元(含),募集资金净额将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3 月 27 日,为了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俞有强先生与浙医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2020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浙医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176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程序,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176 号)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