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期培训的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对万达信息进行了 2021 年
持续督导培训。现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
(二)保荐代表人:欧阳凌、敬启志
(三)培训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四)培训人员:欧阳凌、敬启志
(五)培训对象:万达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营运部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
二、本次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中,太平洋证券保荐代表人欧阳凌先生及敬启志先生对上市公司日常规范经营和信息披露涉及的主要法规制度进行了梳理,并主要结合近年来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框架体系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培训人员向培训对象讲
解和分析了近年来因违法违规、信披不及时、未勤勉尽责等而受到交易所行政监管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案例,进一步强化培训对象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勤勉尽责义务。
三、培训成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万达信息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万达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营运部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更加深入理解和掌握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持续督导期培训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欧阳凌 敬启志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