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名下持有的公司24,919,400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23.16%,占公司总股本的8.3%,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处于股份质押状态。
2、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于拍卖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查询京东拍卖网得知:控股股东北京安策持有的公司股份 24,919,400 股将被司法拍卖。(两笔同时拍卖,每笔 12,459,700 股,合计 24,919,400 股)其中一笔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金融法院将于 2021年4月13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14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sifa.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主要内容如下:1、拍卖标的: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12459700 股股票(证券简称“迪威迅”,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 300167) 起拍价:5170.7755 万元,保证金:550 万元,增价幅度:20 万元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合议庭合议,以起拍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
2021 年 3 月 9 日当天股票的收盘价 4.15 元乘以拍卖股数 12459700 股,该价格仅
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 2021年4月13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2、拍卖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 10 时起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除
外)。
3、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 5 分钟。
4、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
5、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7、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6 日 11 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
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8、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
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16 时前以买受
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上海金融法院,账号:6228400037190252667),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9、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10、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根据现有相关规定,股票印花税由出让方承担,过户费向出让方与过入方分别收取。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1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12、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 EMS 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5 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二、风险提示
1、北京安策为了取得融资,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管”)和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云付”),进行融资 1.5 亿元。截止目前北京安策已归还 4000 万元本金,尚未归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根据股票质押协议,北京安策构成违约,原告光大资管和光大云付两家公司因证券回购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关于
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7】。控股股东北京安策质押给金元证券的股份 35,256,613 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 32.77%,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4%。
3、如果北京安策质押给光大资管、光大云付的 8.3%股权和质押给金元证券的 11.74%股权被司法拍卖,且被处置的股份被同一投资者买入持有,将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