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8-089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以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3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66,147.6335万股)比例约1.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7-117)、《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
截止2018年12月24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7日和2018年7月6日进行了回购,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767,604股,占公司总股本1.33%,最高成交价为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1,886,299.96元(不含手续费)。
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公司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相关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三、其他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用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