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2-0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黄巧灵、黄巧龙、张娴(董事长)、商玲霞、张建坤、黄鸿鸣
独立董事:刘树浙、杨轶清、宋夏云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以上九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
(二)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杨轶清(主任委员)、黄巧灵、刘树浙;
战略委员会:黄巧灵(主任委员)、张娴、杨轶清;
审计委员会:宋夏云(主任委员)、刘树浙、张建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树浙(主任委员)、商玲霞、宋夏云。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祝华鹭(监事会主席)、徐洁
职工代表监事:苑富国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占监事总数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商玲霞
执行总裁:张建坤
副总裁:郑琪
副总裁:赵雪璎
财务总监:陈胜敏
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侯丽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四、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俞勤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俞勤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俞枫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商玲霞女士,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商玲霞女士 1997 年 8 月入职宋城
集团;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宋城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2005 年 10 月
至 2008 年 4 月任杭州世界休闲博览园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第一世界大酒店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公司副总裁;
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 2013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
司董事,自 2021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玲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3,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商玲霞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建坤先生,1964 年出生,大专学历。张建坤先生 1994 年 10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本公司工程部主管;1999 年 5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杭州华美科技教育投
资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宋城集团工程建设部副总
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杭州宋城景观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宋城集团工程部总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
景观房产副总裁;2009 年 3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总裁,自
2013 年 2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6,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张建坤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郑琪先生,1977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中国普天杭州分公司市场开发处手机事业部销售经理;爱立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东代表处移动通信事业部江
苏、湖北大区经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起历任丽江茶马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自 2018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琪先生与公司董事黄巧灵、黄巧龙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郑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4、赵雪璎女士,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赵雪璎女士 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杭州乐园办公室主任;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宋城演
艺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宋城演艺人力资源部常
务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宋城演艺人力资源总监兼行政总监;
2014 年 1 月起担任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雪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胜敏先生,1971 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陈胜敏先生 2002 年 3 月
至 2004 年 3 月担任乐园旅游财务部主办会计;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乐
园旅游财务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景观房产财务经理;2017 年 5 月
至 2021 年 4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07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胜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3,3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陈胜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6、侯丽女士,198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5 月入职宋城演艺,
历任宋城演艺证券部主管、总经理助理,2013 年 1 月起任宋城演艺证券事务代
表,2016 年 1 月起任宋城演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自 2021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侯丽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