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8-200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本次回购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97)。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