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二级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二级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人民币 319.06 万元的价格向于剑生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支付”)持有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万联科技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万联”)86%的股权、以人民币 51.94 万元的价格向冯锦转让新国都万联 1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国都支付不再持有新国都万联股权,新国都万联将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转让二级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 年12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二级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交易进展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其中“(1)受让方应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向新国都支付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10%,作为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37.1 万元),其中,于剑生应向新国都支付支
付 31.906 万元,冯锦应向新国都支付支付 5.194 万元;(2)受让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之前向新国都支付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5%,作为第二期股权转让
款(即人民币 166.95 万元),其中,于剑生应向新国都支付支付 143.577 万元,
冯锦应向新国都支付支付 23.373 万元;(3)受让方应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之
前向新国都支付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5%,作为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166.95 万元),其中,于剑生应向新国都支付支付 143.577 万元,冯锦应向新国都支付支付 23.373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于剑生和冯锦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
的第一期至第三期共计股权转让款分别为 319.06 万元、51.94 万元,合计 371 万
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收到于剑生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的银行收款凭证;
2、公司收到冯锦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的银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