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金服技术 72%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金服技术 72%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分别向江汉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雄腾煜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雄腾煜富”)及深圳市信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链投资”“丁方”)转让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服技术”)31%、20%及 21%的股权,公司合计共转让金服技术 72%股权,对应 72%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76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金服技术 28%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金服技术 72%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69)。上述交易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金服技术股权的交易中,交易方江汉先生及雄腾煜富已经完成支付其应支付的所有股权转让款项,信链投资已完成支付第一、二、三期股权转让款项及对应的资金占用费。相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19 年6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金服技术 72%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098)、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和 2020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转
让金服技术 72%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丁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分五期支付,其中, “丁
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330 万元,作为第四期股权转
让款,且丁方支付上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对应的资金占用费人
民币 29.7 万元(该期资金占用费=(丁方应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丁方已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6%)”。
二、交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信链投资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第
四期股权转让款 330 万元及资金占用费 29.7 万元,合计 359.7 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收到信链投资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的银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