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 13:30 召开;其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 – 9:25,9:30 –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1988 号 402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福林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8 人,代
表股份 46,651,1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8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
代表股份 38,583,4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
代表股份 8,067,6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18%。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46,060,3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0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股份 37,992,6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8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
股份 8,067,6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18%。
3.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邵禛律师、林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46,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176%;反
对 2,532,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89%;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456,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460%;反对 2,532,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986%;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股东大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议案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得投控”)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逐项审议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6,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675%;反
对 2,602,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90%;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86,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940%;反对 2,602,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505%;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4%。
本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6,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675%;反
对 2,602,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90%;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86,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940%;反对 2,602,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505%;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4%。
本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6,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675%;反
对 2,602,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90%;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86,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940%;反对 2,602,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505%;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4%。
本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对象拟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736,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531%;反
对 2,842,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934%;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146,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730%;反对 2,842,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16%;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4%。
本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采用锁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确定为 5.01 元/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D,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44,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127%;反
对 2,534,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339%;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453,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410%;反对 2,534,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36%;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4%。
本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215,745,976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9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012%;反
对 2,586,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453%;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401,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81%;反对 2,586,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65%;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4%。
本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62,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