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8-087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于2018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号编号:2018-064),并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24日、2018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2018-070、2018-080)。筹划期间,公司与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但各方未能在核心交易条款上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资产,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汇川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控制”或“标的公司”)49%的股权,由周保廷(持股比例为10.76%)、杨志强(持股比例为10.76%)、凌晓军(持股比例为9.80%)、宿春雷(持股比例为8.33%)、胡平(持股比例为7.35%)、张泉(持股比例为2%)共6名自然人持有。汇川控制为汇川技术的控股子公司,汇川技术持有其51%的股权。如本次交易得以顺利完成,则汇川控制将成为汇川技术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
二、公司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根据尽职调查进展情况组织召开工作沟通协调会议、交易协商会议,论证和确认交易方案,就交易方案及可能涉及的问题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各方进行沟通和磋商。
2、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报备和内幕交易自查。
3、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且在股票不停牌前提下进行,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发布提示性公告后每10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公告。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本次交易双方无法就标的公司的交易估值、业绩承诺及补偿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同时鉴于近期国内经济、证券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相关安排
1、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尚处在筹划阶段,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也不会对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后续相关安排
智能制造是公司的战略业务之一,公司必须掌握关键自动化核心技术和产品,打造强有力的技术研发平台,提供业界领先的工业自动化解决方案和服务。PLC产品作为自动化设备控制系统中必不可少的核心部分,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公司将积极围绕战略目标继续推动经营稳步前行。
六、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