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8-08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资产,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汇川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控制”或“标的公司”)49%的股权,由周保廷(持股比例为10.76%)、杨志强(持股比例为10.76%)、凌晓军(持股比例为9.80%)、宿春雷(持股比例为8.33%)、胡平(持股比例为7.35%)、张泉(持股比例为2%)共6名自然人持有。汇川控制为汇川技术的控股子公司,汇川技术持有其51%的股权。如本次交易得以顺利完成,则汇川控制将成为汇川技术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在股票不停牌前提下进行,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号编号:2018-064),并于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2018-07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各中介机构、交易对方正持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8年6月30日,且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已初步完成,待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并确认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协议条款及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
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10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