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 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资金需求进行申请。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代表公 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 营和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良好, 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