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2 号)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15,16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1.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5,059,996.6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3,768,453.6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91,543.00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2JNAA30519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1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4,245,283.02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45,754,716.98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602,367.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4,152,349.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YZH/2023JNAA3B05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5,059,996.68
减:保荐承销费 2,800,000.00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82,259,996.68
项目 金额
减:其他发行费用 968,453.68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81,291,543.00
减: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13,214,193.29
减:手续费 14,426.71
减: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20,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 820,454.13
加:收回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10,0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 1,671,205.69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出 8,476.02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60,546,106.8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50,000,000.00
减:保荐承销费 4,245,283.02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645,754,716.98
减: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243,876.83
减:其他发行费用 358,490.57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644,152,349.58
减: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20,011,929.81
减: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3,855,335.19
减:手续费 10,836.03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436,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 586,130.59
加:收回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171,0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 5,050,129.90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30,910,509.0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9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3年11月3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特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硅新材料”)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特硅新材料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546,106.80元,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