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邵家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ltd.招股意向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 不超过4,5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的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7,5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8 月2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及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及其母亲仇华娟承
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东和兴投资、深创投、麦瑞投资、科升投资、汇
金立方、陈漫、中物创投、杨增荣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曹志远、徐勇兵、王红兵、毛强、
陈耀民、曾学仁、王宗军、唐坤友、柯昌红、袁建平、王其兵、
雪山行承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或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或本人)所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同时,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林海峰、仇华娟、
曹志远、徐勇兵、王红兵、毛强、陈耀民、陈漫、曾学仁、王
宗军、唐坤友、柯昌红、袁建平、王其兵、雪山行承诺:前述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 年8 月2 日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及其母亲仇华娟承诺:自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东和兴投资、深创投、麦瑞投资、科升投资、汇金立方、陈漫、
中物创投、杨增荣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曹志
远、徐勇兵、王红兵、毛强、陈耀民、曾学仁、王宗军、唐坤友、柯昌红、袁
建平、王其兵、雪山行承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或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或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同时,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林海峰、仇华娟、曹志远、徐勇
兵、王红兵、毛强、陈耀民、陈漫、曾学仁、王宗军、唐坤友、柯昌红、袁建
平、王其兵、雪山行承诺: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在发行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9 年10 月1 日起至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发行人累计未分配利润19,519.03 万元。
三、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资料。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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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虽然发行人生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太阳能灯具广泛应用于能源、建筑等
行业,但在光伏发电成本接近传统发电成本之前,需要政府的财政补贴才能保
证光伏发电投资者合理的投资收益。从2004年德国政府推出太阳能发电补贴政
策以来,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执行或准备出台各种优惠、鼓励政策,
但具体政策有所差异。传统的太阳能应用国与新兴的太阳能应用国相比,由于
补贴政策制定、实施较早,补贴比例偏高,因而补贴比例将有所下调,如德国。
但调整后仍能使投资商获得一个预定的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率,以促进并保障
行业的理性发展,因而补贴政策的调整并不会改变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
尽管各国补贴政策有所差异,却都致力于推动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因而预计太
阳能光伏行业将保持一段较长时期的景气周期。
产业补贴力度与各国的财政收支情况和产业政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和产
业政策又与宏观经济景气度密切联系,因此国内外宏观经济景气度变化将对产
业补贴政策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光伏发电投资者投资计划和光伏产品的市场需
求。尽管公司作为行业内拥有核心技术和较强成本控制能力的企业,并具有客
户资源、营销、技术、品牌、质量、管理等优势,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
地位,同时受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各国的产业政策支持,公司的发展具有良好
的外部环境,但若各国产业补贴政策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景气度的影响均发生不
利变化,而行业技术发展、市场需求增加、公司竞争优势等因素不能抵销该变
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则产业补贴政策变化的系统性风险仍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
带来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组件主要出口地区补贴政策调整的风险
发行人2010 年1-6 月组件产品销售收入91,136.12 万元,组件以外销为主,
外销金额为91,000.91 万元。2010 年1-6 月组件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2.23%。外销市场主要为德国,其余为意大利、瑞士、法国、澳大利亚比利时
和奥地利等国家,德国目前为发行人组件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发行人2010 年
1-6 月在德国市场组件销售收入为76,102.2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7.13%,
占比较高,因而德国补贴政策的变化会对发行人在德国地区的销售产生一定影
响。招股意向书
1-1-5
由于上游多晶硅价格大幅下降使得产业链各产品的价格都有所下降,其中
2009 年组件价格全年下降幅度超过40%,因而太阳能发电投资商开发、运行成
本已经大幅降低,如保持原有的补贴政策,将使太阳能发电投资商获得超额利
润。在此背景下,德国议院2010 年7 月通过了新的补贴政策,具体政策为:
1
(1)屋顶系统FIT 下调13%(2)开发式地面系统下调12%(3)政府已经批准废弃地(如
军事,交通,居住废弃地等)上改建的太阳能系统补贴额将下调8%(4)建设在农地的太
阳能系统取消补贴。
2 2010 年10 月1 日起所有系统再下调3%。
3
小于500 千瓦的屋顶光伏发电自用消费的奖励:消费的用电量给予上网电价补贴,30%发
电量上网补贴减少0.1638 欧,70%发电量上网补贴减少0.12 欧。
4
2010 年5 月31 日到10 月1 日,注册上网容量的3 倍少于1.5GW,则2011 年FIT 下调比
例将减少3%;注册上网容量的3 倍少于2GW,则2011 年FIT 下调比例将减少2%;注册上
网容量的3 倍少于2.5GW,则2011 年FIT 下调比例将减少1%。
5
2010 年5 月31 日到10 月1 日,注册上网容量的3 倍超过3.5GW,则2011 年FIT 下调比
例将增加1%;注册上网容量的3 倍超过4.5GW,则2011 年FIT 下调比例将增加2%;注
册上网容量的3 倍超过5.5GW,则2011 年FIT 下调比例将增加3%;注册上网容量的3 倍
超过6.5GW,则2011 年FIT 下调比例将增加4%。
如果未来技术的发展、生产成本下降的幅度、市场需求的增长和发行人产
品结构的调整等对发行人销售影响的有利因素,不能完全抵销德国补贴政策下
调可能给发行人带来的不利因素,则发行人在德国地区的销售可能会受到一定
影响。
(三)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和内外销比例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通过技术积累和技术引进,逐渐实现了产业链延伸、升级和产品结
构的完善,因而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销售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太阳能电池组件
销售占比增幅较大。报告期内各期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类别构成一览表
2010 年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组件 91,136.12 92.54 74,411.74 89.09 30,391.96 35.01 800.56 2.90
电池片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