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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1-09-24

保力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6                                    证券简称:保力新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一年九月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        15,019.00            14,500.00

      升级改造项目

  2    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合计                        25,519.00            25,000.00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对锂电池产业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大力推动锂电池及下游应用领域加快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制造 2025》、《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等一系列国家、地方和行业政策的推出,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指
引和制度保障,同时为锂电池制造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对锂电池制造企业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了积极影响。

    2、随着电动两轮“铅酸替代”的进行,锂电需求稳步增长

    动力电池两轮车按不同的动力来源可分为铅酸两轮车和锂电两轮车。铅酸两轮车由于技术成熟,价格低廉,在国内电动轻型车市场上长期以来占据主要市场份额。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锂电两轮车替代铅酸两轮车。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自 2019 年 4 月15 日正式施行,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得超过 55kg。由于铅酸电池重量较大,未来的铅酸两轮车若要满足“新国标”要求,必须在整车设计上做出改造,需要考虑将车型的尺寸减小或采用新型材料设计,设计难度较大,车辆成本较高。因此未来锂电两轮车替代铅酸两轮车存在巨大的空间。

    数量来源: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

    电动两轮车用电池市场分为新车配套市场和存量替换市场。新车配套市场方面,锂电电动两轮车销量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调研统计,2020 年中国锂电电动两轮车销量为 1,221 万辆,同比增长 123%。预计到
2025 年中国锂电两轮车销量将达 6,601 万辆,相比 2020 年增长 440%,未来五年
保持高速增长。


    存量替换市场方面,根据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中国自行车协会统计数据,2009 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 0.95 亿辆,2019 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 3.00 亿辆,十年间增长 2.05 亿辆。受益于我国电动两轮车保有量的日渐庞大以及锂电两轮车市场渗透率持续提高,我国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存量替换有望随之扩大。

    3、碳中和趋势下,锂电池储能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

    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二氧化碳对全球气候造成的影响,实现“碳中和”已成为全球多国共识。我国也在 2020 年提出“30 年碳达峰、60 年碳中和”的目标。未来新能源发电将成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路径,由于大部分可再生能源都具有间歇性的特点,使得配套储能系统成为必需,这将带动储能市场大规模发展。

    随着锂电池的技术升级、成本优化,在国内政策长期目标规划推动下,作为新型电储能技术之一,锂电池储能有望迎来快速增长期。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调研统计,2020 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为 12Gwh,同比增长 56%,预计到 2025
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将达 98.6GWH。相比 2020 年增长 721%,到 2030 年规
模将达到 1,108GWH,相比 2020 年增长 9133%。

    数据来源:起点研究院(SPIR)

    4、低速智能出行市场的发展带动锂电池需求量的增长


    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作为短交通领域的代表产品,具有小巧便携的特点,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趋于智能化,兼具休闲娱乐与短途代步的双重功能。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在路权方面多有争议,但国内外市场需求依然快速增长。EVTank 和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电动平衡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 年)》显示,2020 年全球电动平衡车出货量达到 1,032 万台,同比增长23.7%,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 2.45 亿支,市场规模达到 19 亿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完成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智能制造,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磷酸铁锂电池的研发与生产,在电芯材料、生产工艺、成组结构、BMS 管理方面拥有独特的技术优势。但目前公司部分产线能耗较大,设备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生产程度相对较低,生产制作工艺相对传统,较难满足锂电池行业日益发展的需求,不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提高产品生产效率,降低综合制造成本,并提高公司生产智能化水平,提升产品制造品质,从而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研发能力是新能源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整合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优化研发体系,提高公司的整体研发力量和技术水平,提升产品研发效率和产品品质,以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不断开发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的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020 年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并进行董事会改组后,业务逐步开始恢复,业务
发展趋势良好。但由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需要时间的积累,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各项因素,目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为 3.49 亿元,资本实力不足,这在一
定程度上制约了业务规模的发展和扩张,因此公司亟需通过借助资本市场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

    (三)本次发行证券及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总需求为25,519.00 万元。公司现有资金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需要外部融资以支持项目建设。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生产要素采购、人工费用支付等重要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满足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公司自 2020 年完成破产重整后,新的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带领新的经营
团队积极恢复生产、重新开拓市场,获取了多家电动两轮车龙头客户订单,公司经营逐步恢复向好。但由于锂电池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且采购付款账期与销售回款账期存在时间差,导致对流动资金占用较多,而公司刚经历破产重整处于恢复过程中,银行融资渠道空间有限,因此亟需通过股权融资获取项目开展和实施过程中所需资金。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及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在
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除高保清女士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7,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高保清女士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高保清女士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高保清女士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同时,鉴于高保清女士原承诺通过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且增持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详见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增加增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为实质履行上述承诺,高保清女士进一步承诺,若最终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将本次认购股份数量乘以每股价差所对应的金额以现金方式无偿赠予上市公司。

    除高保清女士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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