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1-11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8日下午15:30—16:00 在公司西安办公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风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 2020 年度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审计准则,能够胜任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