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5-038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形成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3年8月20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6、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8、2014年7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所涉首次授予1292.4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并对外公告。
9、2014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69名激励对象 158.8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年 7月25 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2.26 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4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预留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根据《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该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向激励对象授予1,588.4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9,420万股的2%。其中,首次授予1,429.6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预留158.8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乐视网股票的权利。
该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计划签署
本次获授的股票 占本次授予期权
姓名 职务 时总股本的
期权份数(万份) 总数的比例 比例
雷振剑 副总经理 20.6 1.30% 0.03%
谭殊 副总经理 20.6 1.30% 0.03%
张特 董事会秘书 66.5 4.19% 0.08%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21.9 83.22% 1.66%
合计397人
预留期权数 158.8 10% 0.2%
合计 1588.4 100% 2%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5年。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
第四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行权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3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3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4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在行权期内,达到相应行权条件,则激励对象可以在该行权期内行权,已获授但未在相应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5)主要行权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13-2016年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相比2012年,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2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2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
第四个行权期 相比2012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6%,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
本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相比2012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