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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8-084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乐视网2017年度财务报

告发表了无法表示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计划即行终止。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视网”或“上市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形成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3年8月20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6、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8、2014年6月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郭薇等 5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取消该54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该54 人的股票期权共计137.20 万份。调整后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346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1292.40万份。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14年5月30 日完成权益分派,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首

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239 元。

    9、2014年7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所涉首次授予1292.4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并对外公告。

    10、2014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69

名激励对象 158.8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7月25

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2.26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4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预留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12、2015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319人,注销已离职27位被激励人员获授的股票期权55.7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31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544.148万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首次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公司已于2015年5月13日完成201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542 元,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为2720.74万份。

    13、2015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次可行权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4、201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陈卫国、郭大刚、纪江、刘建龙、刘旺、汪洋、王靖文、应隽、于立柱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取消该9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该9人股票期权共计35万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60人。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行权与调整》的规定,该3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预留授予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23.8万份。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15

年5月13日完成权益分派,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

权激励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1882元,经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期权的数量为272.36万份。    15、201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给予6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81.708万份。

    16、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16年5月3日完成权益分派,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二

期股权激励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157元;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511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

    (1)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杨玲玲、周路璐二人共计1.32万份股票期权在第一次行权期内因个人原因未行使权利,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1.32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周路璐、杨玲玲、齐书东、孙可、向茂华、王婷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取消该6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该6人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20.02万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4人,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20.02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预留部分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70.632万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常佳、温慧慧、马晓鸥、凌亚飞四人共计5.676万份股票期权在第二次行权期内因个人原因未行使权利,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5.676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常佳、薛伟、周维、凌亚飞、温慧慧、姜波、徐亚娟、李庆波、靳取、王保新、付强等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及相关规定,取消该11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该11人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49.368万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289人。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49.368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该289人原始获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493.480万份,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496.088万股。

    18、2017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延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延长的议案》,由于受到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事项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号—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