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乾照光电 股票代码:30010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徐良、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忠尧、苏州宝思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芯(平潭)半导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绍兴柯桥瓴投红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建平、深圳市汇银瑞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合富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金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首科东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富成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育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庆平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不超过五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本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备查文件存放在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259-269号。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全体监事会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乾照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乾照光电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重组报告书内容以及与重组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重组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
重组报告书及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徐良、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忠尧、苏州宝思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芯(平潭)半导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绍兴柯桥瓴投红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建平、深圳市汇银瑞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合富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金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首科东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富成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育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庆平已出具如下承诺:
承诺方将及时向乾照光电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乾照光电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方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提交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承诺方为本次交易及在本次交易的各交易文件中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方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方不转让在乾照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乾照光电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介机构声明
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已出具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出具的与乾照光电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承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法律顾问,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承诺: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的与乾照光电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承诺: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承诺出具的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四、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在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被聘请为资产评估机构。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承诺:为本次重组申请文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专业结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声明............................................................................................................... 3
中介机构声明............................................................................................................... 5
目 录........................................................................................................................... 6
释 义........................................................................................................................... 7
重大事项提示.............................................................................................................11
重大风险提示............................................................................................................. 37
本次交易概况............................................................................................................. 45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指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02
乾照光电
乾照有限 指 厦门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前身
重组报告书 指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书摘要 指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浙江博蓝特、标的公司 指 浙江博蓝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浙江博蓝特100%股权
徐良、刘忠尧、杨建平、胡庆平、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
交易对方 指 业(有限合伙)等合计持有浙江博蓝特100%股份的股东
的合称
德盛通 指 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源投资 指 金华博源投资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