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 2.00 需要逐项表决,议案 1.00-14.00 均为
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张育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月 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 514 号 E 栋。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5 名,代表 139,557,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35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141 名,代表 4,777,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3%。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 82,48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000%;
(2)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 142 名,代表 57,077,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2350%。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6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007%;
反对 1,952,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2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1284%;反对
1,952,8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716%;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37,6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7%;
反对 1,949,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2%;弃权 4,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991%;反对
1,949,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109%;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2.0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37,6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7%;
反对 1,949,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2%;弃权 4,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991%;反对
1,949,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109%;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2.03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同意 137,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49%;反对
1,970,6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659%;反对
1,970,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441%;弃权 4,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2.0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37,60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5%;
反对 1,95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4%;弃权 4,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2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928%;反对
1,950,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172%;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37,59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63%;
反对 1,954,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4,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987%;反对
1,954,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113%;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7,6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7%;
反对 1,949,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2%;弃权 4,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991%;反对
1,949,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109%;弃权 4,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2.0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37,6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7%;
反对 1,937,6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84%;弃权 16,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991%;反对
1,93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534%;弃权 1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74%。。
2.0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37,6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7%;
反对 1,945,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38%;弃权 9,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991%;反对
1,945,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125%;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4%。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 137,65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32%;
反对 1,903,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37%;弃权 4,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0765%;反对
1,903,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8335%;弃权 4,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7,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49%;
反对 1,970,6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弃权 4,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659%;反对
1,970,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441%;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58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71%;
反对 1,970,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9%;弃权 1,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0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7308%;反对
1,970,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399%;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58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47%;
反对 1,973,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43%;弃权 1,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0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596%;反对
1,973,805